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组织开展学习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》专题会议

发布日期:2021-05-07    浏览次数:

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工作简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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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办公室编制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1330

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组织开展学习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》专题会议

2021329日上午9:30,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组织开展学习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》专题会,会议由国资中心主任义树生主持,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。

会上义树生主任领学了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》以下简称为《条例》,《条例》是由20201230日国务院第120次常务会议通过,2021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8号公布,自202141日起施行。《条例》的宗旨是为了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,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,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,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全文共八章内容。《条例》主要明确了资产范围、管理体制和部门职责、资产配置、使用和处置、预算管理和基础管理、资产报告和监督制度等方面的内容,《条例》的公布充分体现了党中央、国务院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。

义树生主任强调,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,一是提高认识。《条例》是以改革为引领、创新为支撑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,为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提供了基本遵循,要提高认识,深刻理解颁布《条例》的重要意义,加大《条例》学习贯彻落实力度。二是广学深悟。以带头学自觉学相结合、集中学分散学相结合、线上学线下学相结合、个人自学集体交流研讨相结合等形式开展学习,准确把握《条例》精神实质,全面掌握《条例》内容,增强贯彻执行《条例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。三是严格执行。积极宣传学习《条例》,严格按照《条例》规定开展日常业务工作,营造浓厚的学习、工作氛围,推动《条例》落地见效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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